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4-04988 | 主題分類: | 公安、安全、司法 |
組配分類: | 矛盾糾紛調解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18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高淳區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提質增效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調解;矛盾糾紛;多元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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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區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提質增效
高淳區司法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扎實開展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排查預警、司法確認等工作,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訴前。
一是加強調解組織建設,做實矛盾糾紛排查。規范完善轄區內鄉村級調解組織,指導推進規模以上企業行業協會、企事業單位建立調委會或調解室,打造鄉村特色調解室,全區共有各級各類調解組織167個。村級調解組織充分發揮熟悉村情民意的優勢,堅持日常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做到全覆蓋、底數清、情況明。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立足本行業領域開展常態化排查,及時發現糾紛、解決糾紛。2023年,全區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8025起,起到了“定紛止爭”作用。
二是完善多元化解機制,提升糾紛化解實效。構建三級矛盾糾紛調解機制,打通上下協作環節,努力做到一般性糾紛就地及時化解,重大復雜矛盾聯動化解、集中攻堅,高效開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村級調解組織按照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交辦”“自辦”“轉辦”流程,對一般類型的矛盾糾紛,交村級辦結;對較大矛盾糾紛,組織專職調解員、村(居)法律顧問共同分析研判、聯合化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積極釋放專業解紛潛能,做好行業專業領域矛盾糾紛化解。
三是拓寬糾紛化解渠道,深化化解主體合作。發揮各村法律明白人作用,采用“法律服務送上門”、現場化解矛盾糾紛等方式奔忙在田間地頭、大街小巷,開展法治教育,調解群眾糾紛,成為當地群眾身邊“帶不走”的基層普法隊伍;強化人民調解員和“一村一法律顧問”,基層調解組織與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和個人品牌調解工作室等社會調解組織,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銜接合作,通過不斷整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資源,持續優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切實將矛盾化解在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