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4-21620 | 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 |
組配分類: | 社會組織年檢信息 | 體裁分類: | 公告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26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開展高淳區社會組織2023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民政;社會組織;年度檢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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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高淳區社會組織2023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區屬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各區屬社會組織:
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上級部門相關部署要求,經研究決定,即日起開展區屬社會組織2023年度檢查(以下簡稱“年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
????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二、對象
2023年6月30日前在高淳區民政局、數據局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2023年12月31日前在高淳區民政局、數據局登記的社會團體和基金會(慈善組織除外)。
三、填報材料和要求
根據市年檢工作通知,為切實減輕社會組織負擔,不屬于慈善組織和教育事業類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需填報《2023年度工作報告書》,無需提交審計報告。參加年檢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屬于教育事業類的,需填報《2023年度工作報告書》,提交《審計報告》(范本見附件)。參加年檢的基金會需填報《2023年度工作報告書》,提交《審計報告》(范本見附件)、《專項信息審核報告》(范本見附件)。
四、操作流程
(一)網上填報。登錄“江蘇民政網”(網址:http://mzt.jiangsu.gov.cn/)→“辦事服務”→“我要辦”→“社會組織登記”→“江蘇政務服務統一身份認證系統”,以“法人登錄”方式進入網上辦事系統,選擇“年檢年報”模塊→“點擊開始年檢”→選擇“2023年度”進行填報。
(二)業務主管單位初審。登記管理機關預審后,系統自動推送至業務主管單位進行初審,對所屬參檢社會組織出具初審意見。直接登記和已脫鉤的社會組織無需業務主管單位初審。
(三)打印報告書簽字蓋章。初審環節結束,參檢社會組織打印完整的年度工作報告書(A4大小),由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印章,然后送至業務主管單位簽字加蓋業務主管單位印章(需寫明初審意見“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直接登記和已脫鉤的社會組織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簽字蓋章。
(四)上傳報送。參檢的社會組織將年度工作報告書所有簽字蓋章的頁面掃描制作成PDF文件(無需整個掃描制作),上傳至附件列表“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的年度工作報告書”,點擊“上報”按鈕完成提交。直接登記和已脫鉤的社會組織,直接點擊“上報”按鈕提交審核。上傳成功后,將上述所有材料送至區民政局(地址:高淳區淳溪街道北漪路18號,區民政局209辦公室)。報送材料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審查評定。區民政局依法審查,作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年檢結論。
(六)發布公告。區民政局將分批對年檢結論進行公示和公告,年檢結論以南京市高淳區門戶網站公示欄公告和江蘇省社會組織信用公示平臺信息為準。公示期滿后,社會組織持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原件到區民政局加蓋年檢印鑒。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主動參檢,強化自律規范。社會組織要自覺履行參加年檢的法定義務,嚴格落實年檢制度規定,確保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和完整,全面披露組織結構、黨的建設、業務活動、財務收支、項目實施、兼職取酬以及分支機構設立等情況,結合本次年檢主動對相關事項開展自查自糾,存在違規行為的,應立行立改,不斷提升內部治理規范化水平。
(二)履行審核職能,確保年檢質量。各業務主管單位應依法履行年檢審核和監督管理職能,督促指導所屬社會組織規范填報相關材料、仔細核實重點數據、及時關注年檢進度,并依托“江蘇省社會組織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對參檢社會組織年檢材料進行審核把關,作出初審結論,如期完成年檢。
六、業務咨詢
聯系電話:025-57322795
年檢交流QQ群:300376119、703750839
附件:
1.社會組織年度檢查審查標準
2.民辦非企業單位2023年度審計報告(范本)
3.基金會2023年度審計報告(范本)
4.基金會2023年度專項信息審核報告(范本)
南京市高淳區民政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