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4-28935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組配分類: | 政府采購 | 體裁分類: | 公告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22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2024年度城市基礎設施管養維修小型工程項目及城市精細化建設項目監理服務的詢價邀請函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南京市;報價;監理;公章;中介機構;小型工程;代表人;復印件;加蓋公章;城市基礎設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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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城市基礎設施管養維修小型工程項目及城市精細化建設項目監理服務的詢價邀請函
南京市高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本次招標單位)現根據工作需要,決定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本局2024年度城市基礎設施管養維修小型工程項目及城市精細化建設項目進行監理服務,誠邀符合條件、有意向的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報價。
一、采購項目信息:
1、項目名稱:2024年度城市基礎設施管養維修小型工程項目及城市精細化建設項目的監理服務。
2、采購項目最高限價:服務費率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1.5%(項目預算總投資額在650萬元以內,其中城市基礎設施管養維修300萬,城市精細化建設項目350萬以內)。報價按照項目總投資額進行報價。
3、服務時限:一年(2024年5月-2025年5月)。
4、服務內容:對2024年城市基礎設施管養維修小型工程項目及城市精細化建設項目進行監理,按要求出具2024年城市基礎設施管養維修小型工程項目監理報告和2024年城市精細化建設項目監理報告。
5、服務要求:社會中介機構及其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監理相關法律法規、工作紀律,并按照招標單位的相關要求開展工作。時間上根據本項目監理需求,隨時配合。中標后不得轉包、分包。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隨意更換。
二、社會中介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中國境內注冊,依法設立,能夠獨立享有民事法律權利、承擔民事法律責任,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相應的專業技術設備;
2、具備與委托事項相適應的資質等級、工作經驗及專業技術人員;
3、執業質量高、社會信譽好,內部構建嚴格有效的項目質量控制體系;
4、拒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寧財規〔2018〕10號)第十一條、十二條所列嚴重失信行為情形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價需要提供的資料:
1、監理資質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場參加的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加蓋公章)、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3、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4、信用記錄表:報價單位需登錄“信用南京”在線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并經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5、報價清單(指含稅價,包括在實施本項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外地差旅費,需密封加蓋公章);
6、實施方案:包含服務于本項目的監理人員情況、具體措施及服務質量承諾;
7、社會中介機構業績資料,尤其是近三年所承擔的同類型監理業務及取得的成果。
四、報價時間、地點:
1、時間: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10:00。
2、地點:南京市高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416會議室(高淳區淳溪街道汶溪路181號)。
五、成交原則:
符合項目要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費率報價最低的原則。以費率報價最低的機構中標。
六、采購單位信息:
采購單位名稱:南京市高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地?? 址:南京市高淳區淳溪街道汶溪路181號
聯 系 人:萬先生 史女士
聯系電話:68121572、68121577
南京市高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