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4-28821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組配分類: | 部門文件 | 體裁分類: | 命令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農業農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15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加強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令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森林防火;森林火災;林區;工作視頻會議;無線通訊;護林員;火情;火源;排查;防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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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令
各級林長、林長制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我區屬于江蘇省森林火險Ⅰ級火險區,森林資源較為豐富,當前正值森林防火關鍵期,林區內人員活動劇增,森林火災風險隱患顯著增加。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意見》及全國、全省森林防滅火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和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責任,保障林區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強化責任體系落實
各單位要認真落實森林防火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度,壓緊壓實三級林長和護林員森林防火職責,完善網格化管理體系,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定地、定責、定人”。
二、積極開展排查整治
積極開展森林防火領域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全面排查整治林區輸變電站及線路、施工單位、通信設施、公墓、散墳、自然保護地、林農結合部等重要區域和設施的火險隱患,實行安全隱患排查閉環整改。結合我區森林火災風險普查成果,對重點林區、重點單位、重點設施持續開展林下可燃物清理,防范化解森林火災風險。
三、嚴格落實火源管理
建立完善常態化火源管控機制,嚴格野外用火審批監管,依法加強對森林分布區民俗用火、農事用火、生產生活用火全方位管控。嚴格按照林長制工作要求,全單位護林員需按照管護范圍及巡邏路線進行巡邏,重點巡查旅游景點、林間散墳、林區省界等區域的用火行為,嚴厲打擊野外違規用火,嚴禁火種進山,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持續推進設施建設
各單位要持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持續開展智能監測預警平臺、無線通訊、以水滅火工程、重點區域散墳集中區焚燒設施等建設,確保本年度重點林區智能監測預警、無線通訊實現全覆蓋、以水滅火工程覆蓋率達50%以上。
五、全力做好應急準備
各單位要配強值班力量、森林火災撲救小隊,嚴格落實防火期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保持信息暢通。要優化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按規定組織應急處置演練,高火險時期推動力量下沉、保障下傾、關口前移。各森林消防專業隊要嚴陣以待、前置駐守,發現火情要快速出動,實現“打早、打小、打了”。帶班領導要熟悉撲救隊伍、物資情況,一旦發生火情,按照森林防火預案進行處置,同時報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57303007)統一指揮調度,不得瞞報、遲報,確保信息暢通。
六、擴大森林防火宣傳
各單位要在進山道口、墓葬區域、森林公園等人員活動頻繁的林區設置橫幅、標牌和語音播報等宣傳設施,張貼禁火通告,營造濃厚的森林防火氛圍,江蘇游子山國家森林公園需持續落實進山人員卡口登記制度,全面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識。
此令。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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