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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4-99182 | 主題分類: | 勞動、人事 |
組配分類: | 公示公告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fā)布機構(gòu): | 高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3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向南京乾捷電器有限公司送達《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催告通知書》的公告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工傷保險待遇;南京市;工作日;通知書;鑒定書;工傷保險費;工傷認定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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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向南京乾捷電器有限公司送達《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催告通知書》的公告
南京乾捷電器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4年12月16日按(2023)蘇0118民初1055號判決書、(2024)蘇0118執(zhí)932號裁定書中載明的地址,向你單位郵寄《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催告通知書》,但12月19日郵件被郵政部門退回。現(xiàn)以公告的形式向你單位送達。
你單位職工林松(公民身份號碼:50038419XXXXXX6817),于2021年5月14日發(fā)生工傷事故。2022年3月7日經(jīng)人社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工傷認定書編號:蘇0118工認〔2022〕250號),8月23日鑒定為八級傷殘(工傷鑒定書編號:蘇0118勞鑒工初〔2022〕447號)。
因你單位未依法為該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你單位應當支付該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
現(xiàn)該職工向本中心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請你單位在收到本催告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核實并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10個工作日內(nèi)將有關書面憑證報送本中心。如你單位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未按時足額支付或不支付的,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和不良誠信記錄由你單位承擔。本中心在按照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將依法取得要求你單位償還相關工傷保險待遇的權(quán)利。
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
聯(lián)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區(qū)創(chuàng)新大道9號
聯(lián)系電話:025-57326013
南京市高淳區(qū)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