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5-46227 | 主題分類: | 工業、交通 |
組配分類: | 交通監管 | 體裁分類: | 公告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交通運輸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08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注銷部分巡游出租車《道路運輸證》的公告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交通運輸;道路運輸條例;客運經營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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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注銷部分巡游出租車《道路運輸證》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江蘇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客運經營者無正當理由自取得經營許可之日起超過一百八十日未投入運營,或者運營后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停止運營的,視為自動終止經營,原許可機關可以依法注銷其經營許可。
為保障道路安全生產、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本機關決定對巡游出租車蘇AQ9898(藍)、蘇AV98M8(藍)、蘇AQ9858(藍)、蘇AV87N8(藍)、蘇AQ9128(藍)道路運輸證件(見附件)依法予以注銷公示,相關證件自注銷之日起自行作廢。
公告期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6日,公告期間,如有疑問可與南京市高淳區交通運輸局聯系,聯系電話025-57331535。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特此公告。
附件:注銷巡游出租車《道路運輸證》明細
南京市高淳區交通運輸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