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5-59415 | 主題分類: | 勞動、人事 |
組配分類: | 公示公告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01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向南京高帝品舍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送達《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催告通知書》的公告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南京市;通知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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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向南京高帝品舍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送達《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催告通知書》的公告
南京高帝品舍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5年8月28日按原(2024)蘇0118民初3572號判決書、(2025)蘇0118執1572號裁定書中載明的地址,向你單位郵寄《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催告通知書》,但8月30日郵件被郵政部門退回。現以公告的形式向你單位送達。
你單位職工馬春頭(公民身份號碼:32012519XXXXXX3135),于2024年04月29日發生工傷事故。2024年06月24日經人社行政部門認定為工亡(工傷認定書編號:蘇0118工認〔2024〕395號)。
因你單位未依法為該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你單位應當支付該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
現該職工家屬向本中心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請你單位在收到本催告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核實并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書面憑證報送本中心。如你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未按時足額支付或不支付的,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和不良誠信記錄由你單位承擔。本中心在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將依法取得要求你單位償還相關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聯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區創新大道9號
聯系電話:025-57326006
南京市高淳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日